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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 大明,你是真特么好

  “回指挥使大人,今岁共有四国前来朝贡,分别是琉球、安南、暹罗和乌斯藏。”新乐侯刘文柄回道。

  “他们都带来了什么正贡,陛下又都给了什么赏赐,你可知晓?”张世康又问道。

  琉球乃是东番岛东北海域中的小岛国,暹罗便是后世泰国的前身。

  而安南则位于后世的越南中部,乌斯藏自然便是后世的西藏地区了。

  不过乌斯藏只占据整个地藏地区的西南部,东北部则隶属朵甘思宣慰司,由赞善王及其后裔统治。

  “暹罗和安南两国相似,都是些象牙、金银器物、宝石、珊瑚、水晶、珍珠等,还有四头大象。

  乌斯藏多是些玛瑙、天珠、刀剑,还有十几头牦牛等。

  至于陛下的回赐,除却国王金印、国王朝服、历书、宝钞、丝织品外,便是金银。”

  刘文柄不清楚指挥使大人为何要问这个,但还是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如实禀报。

  “那你觉得,咱们是亏了还是赚了?”张世康再度问道。

  这话要是在朝廷上,免不了要被某些文官嗤之以鼻,天朝上国宣示国威,岂能以亏赚论?

  但刘文柄却是知道张世康的性子,表情都没有变的就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回指挥使大人,自然是亏的。

  这些小国的贡品虽然有些确实稀有,譬如珊瑚、珍珠乃至大象、牦牛等物,但于我朝廷而言却没有丝毫助益。

  可我朝回赠,且不言赐给那些国王的金银、朝服、历书等,单单是金银,就比他们的贡品多一倍不止。

  此乃我大明朝的祖制,太祖皇帝和成祖皇帝本着“厚往薄来”的原则,给赐往往多于贵于进贡,以彰显帝王的慷慨大度。”

  刘文柄回答的极为详实,一边说着,还让一个手下去将这部分的详细记录取来,给张世康过目。

  张世康于是便细细查阅,当看到崇祯老哥给了安南四万赏赐,给了琉球三万,给了乌斯藏两万、暹罗三万时,张世康整个人都不好了。

  十二万两赏赐,我尼玛!

  老子的钱!

  那可都是老子辛苦抄家一年才得来的!

  搞个制造总局,户部嫌他花钱多,搞水师,所有人都说他花钱多,但张世康毕竟把钱花在了正地方。

  可这劳什子朝贡呢,明摆着就是亏本赚吆喝,户部却给钱痛快的很,毕竟这是大明君臣少有的,可以一块装逼的机会。

  “我记得除了正贡外,还有个什么附贡,你了解目前是什么情况吗?”张世康又问。

  “公爷,这个咱家知道。”方正化回道。

  所谓附贡,便是朝贡中的附进物品贸易,由进贡使团成员附带而来的商品贸易。

  这部分商品被明廷称为“附至番货”或“附搭货物”,原本所占比例很大,可分别于京师会同馆、市舶司所在地进行贸易。

  大明不同时期对不同国家的附进物品处理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是朝廷出钱购买一些,其余允许自由贸易。

  但这个自由贸易也是打引号的,有诸多的条件。

  第一,交易必须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由朝廷派专官主持进行,一般是在市舶司或者会同馆交易,外商与中国军民人等,不得在指定地方以外私相交易。

  第二,外商不得收买违禁物品,所谓违禁物品,按《大明律》的规定,包括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等物。

  凡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替夷人收买违禁货物者,问罪,枷号一月,发边卫充军。

  当然,还有第三、第四等等繁琐的其他条件,这里不赘述。

  “咱家前些年曾随同礼部官员一同接待过那些外国使团,如今这些朝贡国,虽然也携带一些附进贡品,但已经不多,且基本都是他们国常见的杂物,已是敷衍之行。

  之所以会形成如此情况,主要是因为于他们来说,这些外藩小国更希望从我大明购买缎匹、绸绢、丝棉等物,而大明律又将这些设为违禁物。

  他们国内的商品,于我大明并无吸引力,敷衍带来的也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在市舶司没有人买,便带到京城的会同馆,由朝廷全部收购。

  朝廷倒是也不会对这些杂物出高价,只是让这些藩属国面子上好看而已。”

  方正华将自己的经历大致说给张世康听,张世康闻言就点了点头。

  说的也是,这不让卖,那不让卖,人家来跟你交易什么?

  但朝廷好面子这件事,还是让张世康有些不爽,带过来一堆没什么用处的杂物,朝廷为了让藩属国能回去交差,也照单全收。

  大明,你是真特么好!

  而且根据这两年张世康的了解,朝廷之所以始终不对外开放贸易,其实也跟朝贡有关。

  所谓的朝贡贸易,必须以朝贡为前提,有贡才有互市,先贡而后市,非贡则不许互市。

  就外国而言,朝贡是为了与中国互市,不互市则不来贡,双方互为条件。

  这就造成倘若朝廷开放海禁与外国通商,不仅违反了海禁的祖制,还违反了朝贡贸易的祖制,更别提当时还有官僚士绅阶层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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