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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花干净了,除了在赵家和袁家搜到几件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东西以外赵家根本就一无所有。

  依照当朝律例规定监守自盗乃是重罪,严重者甚至会连坐家人,代父偿债理所应当,更有甚者甚至会被流放发配,不过考虑到周掌事一家膝下只有早早出嫁的周晓蝶一女,周晓蝶又对这些毫不知情,最终只判处周晓蝶夫妻劳役三年以役偿还,对比周掌事贪窃的那些银钱官府已经算是相当网开一面了。

  这事也没连累到赵家二老和其他人身上,连坐也不至于连坐到岳家那里,魏桂香等人心有戚戚地回到了村里,对着空空荡荡的房间站了许久,最终只留下一连串唏嘘。

  赵家人自觉丢了大脸不敢见人,在那以后更是窝在房子里面闭门不出了。

  至于袁家就更不用说了。

  赵年年倒是没受到牵连,一是因为已经成了袁家夫郎,再一个也是县太爷叫了镇上的郎中过来询问过了他的身体状况。赵年年常年在镇上抓药,郎中早就认识了他,以他的身体去做劳役……怕是没等过上几天就会直接闹出人命了。

  只是他一人留在外面,夫夫两个又全都是极其看中面子的人,现下纷纷受人议论,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算是一件幸事。

  戚长夜他们并没有直接回到村里,而是转去了吴四那边,自从那日戚长夜找过吴四以后这家伙就一直兢兢业业地四处游走忙活着他的蜡烛生意,他先是去了周边的几个县镇,了解了下附近的蜡烛价格与东西质量,心有成算后才跑到了府城里面打听起了相关消息。

  他家本就是做杂货买卖的生意的,也有渠道能够弄到可以自由出入周边县镇甚至是府城的路引,不过为了这张路引吴四也花费了不少银钱,后头更是一连数日都住在了府城里面,直到昨日才抽出时间回来一趟,也是想拿些新的蜡烛过去。

  府城要比这个小镇繁华上太多,物价也要高上一截,方方面面都要花费不少银子,吴四仅是在城中住了寥寥几日就将卖栗子赚的那些银钱给花了个干干净净,好在他先前已经续交过了未来几个月的房租,否则再过上一段时间怕是都没个能去的地方。

  吴四也是发了狠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做出些许成就出来,早在前几日他就托人给戚长夜带了消息,这次他不会在镇子里面停留太久,在戚长夜这儿拿过了货物就要匆匆赶回府城。

  他本以为蜡烛还是先前那样,拆开包装后整个人却都惊在了原地——

  比起先前单调单一的乳白蜡烛,这批蜡烛多出了不少颜色,样式上也精致好看了许多。

  最开始时制作蜡烛也没有什么专门的模具,山脚下的竹林子里砍几根竹子就能当做天然的容器,可竹子的粗细大小又不统一,以至于每根蜡烛的重量大小都各不相同,单独拿着倒还不觉得什么,放在一起便格外显眼了。

  这样的蜡烛实在是太过粗糙瑕疵,也很难能卖出高价,吴四本想着在这次见面时提醒一次戚长夜的,没想到戚长夜早就发现了这些。

  这段时间他试验了好几种材料,在改进了蜡烛颜色的同时也准备了一堆塑型模具,戚长夜甚至开始研究起了香薰蜡烛——这朝代人早就有了熏香的习惯,将香料与蜡烛结合在一起或许会有意外收获。

  不过这也只是他的一个初步设想,具体的可行性还未可知,香料能否和蜡烛融合是否会影响到蜡烛的质量等等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实验,且香料这东西价格昂贵,有些香料甚至比黄金还贵上一截,戚长夜虽然已经攒了不少银子但也没想着像吴四那般将所有的银钱都一股脑地投入到这上面,在没有打开蜡烛市场时就研究这些明显是针对那些富庶人家的东西也为时太早。

  所以这些便被他暂且搁置了下来。

  吴四摆弄着盒里的蜡烛,连连称赞啧啧称奇:“五哥!你这东西做的可太精致了!有了这个我顿时对接下来要谈的生意有了不少信心!”

  “这东西连我都舍不得用呢,精致的如同摆件一般,肯定能讨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喜欢!”

  这朝代的蜡烛还停留在最普通的红烛白烛的阶段,最精致的也不过就是新婚夜燃起来的雕花龙凤烛了,戚长夜提供的这些蜡烛无论是在质地还是在造型颜色上都与吴四前半生见过的那些截然不同,这样漂亮的新奇物件肯定有不少人愿意购买!

  赵岁岁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他们谈话,心里也对面前的蜡烛喜欢不已,戚长夜做出的这些东西他们家是第一个用到的,尽管赵岁岁有些舍不得,但戚大哥对此的态度却格外坚决——“东西就是拿来用的,没必要家里明明有更好的,却还要用那些远不如它们的东西来委屈了自己。”

  赵岁岁神情平静地坐在那里,只不过吴四每在一旁夸赞一句赵岁岁就在心里疯狂点头,对于这些送给戚长夜的赞美之词照收不误。

  戚长夜不知晓他的心理活动,伸出手来从盒子下方抽了几只蜡烛出来:“这些是我前段时间突然有的想法,我们可以针对性地给那些买家定制蜡烛,只要不是太过复杂的图案我这儿都能试着做做。”

  吴四将这几支封好的蜡烛拆开,里面一共放了三支,每一支都造型独特样式精美,从左到右分别为“金榜题名”“寿比南山”“花团锦簇”,每一支都寓意极好,上面雕刻了不少极具特色的象征性物品,蜡烛的颜色也各有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其中寓意。吴四当场就从座位上跃了起来,要不是实在太怵怕戚长夜恐怕现在吴四都已经搂着他拥抱起来了。

  “五哥!你说的对!就说这支‘金榜题名’吧,送到府城的书院里面一定会有不少书生愿意为其一掷千金!”

  书生们最是看重这些,若干年前府城里面曾经考出了一位榜眼,听说那人最爱吃城南一家铺里的肉粥,十天里有八天都要去买,放榜以后那肉粥便得了一个“榜眼粥”的戏称,一连数日人流熙攘宾客众多,全都是城里几家书院的学生,听说那户煮粥的老人都被累的直不起胳膊,可见究竟有多少客人。

  吴四越想眼睛越亮,也顾不得与戚长夜再多叙旧了,他在府城里面的客栈可还正在续租着呢,多耽误一刻便是多交一刻的租金费用。

  他与戚长夜核对了番今日带走的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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